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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流感隔離 台勞委會:擬比照SARS薪資補貼

【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9日電)因應H1N1新型流感,行政院全面備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提前討論因應對策,勞工若因新型流感強制隔離,不排除比照SARS的作法,提供勞工或雇主薪資補貼。

勞委會指出,在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期間,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若被強制隔離,雇主必須給公假且照常給薪,政府會補貼雇主損失;不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及有參加勞保的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若被強制隔離,則由政府直接補貼勞工。

不過勞委會強調,薪資補貼首先要有法源,才能爭取財源,因此必須先由行政院提出新型流感相關特別條例,勞委會才能進一步明確補貼措施。

2003年SARS期間,立法院通過特別條例和特別預算後,行政院再制定「勞工因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強制隔離期間薪資補償及生活扶助要點」及「受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及醫療(事)機構紓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