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旅館上網逾40分鐘要價693元 消基會:離譜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9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市調61家旅館服務收費發現,已普及化免費提供的寬頻上網,仍有業者逾40分鐘收費新台幣693元,傳真每張60元,貴得離譜;呼籲政府介入協調、改善。

消基會指出,今年4月20到24日,依據交通部觀光局網站及各旅館公會資料,抽樣調查61家旅館業者所提供的「標準房(一大床)雙人房價」下述幾項服務收費,包括寬頻網路、傳真收發及早餐提供等。

消基會說,其中53家、占87%飯店免費提供寬頻網路;6家、占10%飯店無提供寬頻網路;2家、占3%飯店寬頻網路需額外收取費用(其中一家1分鐘收費新台幣18元,但超過40分鐘以上,需付費693元才可連續用24小時;另一家則是1小時100元、3小時200元)。

消基會質疑,一般消費者使用中華電信(個人戶),以最快速度光纖上網費用計算,每月基本費用 999元,每天光纖上網費用才33元;台灣網咖連鎖店「戰略高手」信義店,每小時上網收費非會員也才40元;相較之下,上述逾40分鐘到1天收693元,太昂貴。

其次,22家、占36%傳真收發需支付每張30元以上的費用,其中1家甚至高達每張60元。

至於飯店、旅館的住宿費用部分,包含提供早餐兩客者,占82%;但有4家、占7%的飯店業者所提供的早餐,需額外支付費用;有6家、占10%的飯店沒有提供早餐服務。

消基會強調,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3條規定,為促進商品或服務維持合理價格及促進商品或服務的公平交易,政府應就其有關法規及其執行情形,定期檢討、協調、改進。

消基會進一步主張,寬頻上網、傳真服務、早餐提供,已是普遍性服務設備,但仍有少數業者未提供,主管機關應將其列入相關法規所訂旅館基本服務設施項目中,並協調業者改進收費過高問題。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