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9日訊】 被逮16人都不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王述宏/綜合報導〕拜拜、借廁所也有事?神壇與房東有租屋糾紛,警方到場竟將香客、借廁所民眾、隔壁上班族都當成幫神壇圍事的共犯送辦;檢方發現真相,加上神壇宮主與房東已和解,昨天將宮主等16人全部偵結不起訴。
當時偵辦此案的台北縣警中和分局數名官警表示,當天是被害人家屬報案,指親人被幫派份子控制行動,他們才大陣仗出動,昨獲悉所有涉嫌人全都不起訴,只能說,「大家白忙一場了」。
檢方調查,台北縣中和市員山路神壇「明龍宮」宮主游錦順與陳姓房東為租金起糾紛,今年1月13日上午10時許雙方約在宮裡談判,陳姓屋主邀了林姓、董姓友人一同前往,到了宮裡,看到裡面10多人,誤以為是宮主吆喝龐大陣仗應付,加上宮主嗆聲「如果事情沒有處理好,要讓你難看」等語,心生畏懼,轉身向警方報案。
中和分局據報派了40餘名警力趕往處理,並將神壇內外16名民眾依妨害自由罪嫌上銬帶回訊問,並以現行犯移送法辦。游錦順在檢方訊問時表示,自己只有找3名友人到場,又找2名房仲業者見證,其他被移送的人與整件事沒有關係。
被移送的50歲鄭姓、陳姓男子則解釋,自己是隔壁鐵工廠員工,當天車輛擋到公司進出口,才前往請求移車,居然莫名其妙被當嫌疑人移送。
也被移送的58歲楊姓男子則說,自己是板橋玉皇宮的神壇負責人,當天前往神壇洽談慶典事宜,不知道這樣也有事;湯姓(26歲 )、翁姓(29歲 )、陳姓(41歲 )、王姓(33歲 )民眾則說自己是拜拜的香客;一名詹姓被告說自己是去借廁所的,想不到竟然借到警察局去了。
檢方發現,被警方移送的16人中,有10人跟被控案情無關,又宮主游錦順事後也跟屋主談清楚租金之事而和解,因此昨天偵結,16人都獲不起訴。
中和明龍宮的香客說,明龍宮搬到員山區已20年,平時都在參與公益救濟及冬令送米,宮主事後覺得對隔壁鐵工廠不好意思,還送紅包壓驚,但鐵工廠覺得很倒楣,在新年過後就歇業沒再開過門。
檢方在調查租金糾紛後也發現,是房東自己弄錯租金的支票收付時間,才誤認宮主積欠租金,引發這場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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