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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學者:落實比簽署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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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6日電)兩岸今天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東吳大學政治系主任羅致政指出,兩岸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只是一個形式,實際上兩岸要怎麼合作,才是最重要的問題。

他說,兩岸交流更加頻繁後,司法互助的問題將會更為複雜,不論是司法互助或是共同打擊犯罪,都是如何去做的問題。羅致政說,落實協議比簽約更重要,如果不做簽再多協議也沒有用。

羅致政認為,現階段中國大陸可以先就台灣滯留中國大陸的通緝犯遣返,以及協助台灣將偷渡來台的中國大陸偷渡客送回,這是最簡單、最容易做的事,也是對台灣釋出的善意。

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楊永年表示,兩岸今天所簽訂的協議只是原則性的內容,並無法具體到個案解決的部分,因此未來兩岸在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上,後續還有很多問題尚待克服。

他指出,兩岸目前在司法與辦案的體制上,就已經有很大的不同,光是司法部門的權力就大不相同,落實在實際運作上,則將會有更大的差異,這部分未來有待兩岸間累積更多個案時,再進一步努力克服。

就長遠來看,楊永年認為,兩岸一線辦案的警察與公安,應該建立起互動機制與直接聯繫的溝通管道,但是因為目前兩岸仍有政治與國家安全的因素考量,恐怕還是得透過中央政府進行聯繫,否則會使兩岸合作辦案的能量降低,也容易產生隔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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