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金管會同意安泰人壽與富邦人壽合併案
【大紀元4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23日電)行政院金管會今天通過安泰人壽與富邦人壽合併案,合併基準日訂為6月1日。金管會已要求安泰人壽及富邦人壽出具聲明書,聲明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金管會表示,安泰人壽與富邦人壽是依金融機構合併法相關規定提出申請合併許可,合併基準日6月1日,更名為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經審核,符合相關規定。
金管會指出,在審核這項合併案時,已要求安泰人壽及富邦人壽來函並出具聲明書,聲明原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此外,若合併後發生原招攬業務員離職情形,存續公司將對離職業務員原招攬保險契約,指定特定上階主管或績優業務人員繼續提供服務,並主動致函保險契約要保人,不致發生服務中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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