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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初審通過 台府可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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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23日電)台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總統府組織法修正草案,未來總統府可應業務需要,設立各種委員會,邀請相關領域專業人士集思廣益,協助總統決定國家大政方針。

總統府現有由副總統蕭萬長擔任召集人的財經諮詢小組,聘請專家學者提供建言,供政府決策參考。

不過,行政院提出的這項修正案,在立法院引起不少爭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批評此案徹底違憲,設立委員會後將架空行政院,總統馬英九恐將成為太上總統,並質疑國家統一委員會將藉此「借屍還魂」。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批評,馬總統認為立法院不需設兩岸小組,但總統府又要設立委員會,是「只許總統府放火,不許立法院點燈」。

此外,包括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呂學樟、曹爾忠和江義雄等人也持不同意見。吳志揚說,國民黨過去才批評民進黨在總統府設那麼多委員會,現在如果又開了這個窗口,恐引起口實。

詹春柏回答柯建銘表示,「沒有要設國統會,那是你想到的」。他接受媒體訪問時進一步說,國統會是前總統李登輝所成立,整合各界意見,當時也已經有結論。目前此階段,沒有急迫性要召開這個會議。

詹春柏指出,總統依憲法所賦予職權,有決定國家大政方針職權,考量國內外情勢與國家未來發展需要,總統府內部依需要以任務編組方式,設置各種委員會,邀請相關領域專業人士集思廣益,提供諮詢與建議,以協助總統決定國家大政方針。此類委員會並於任務完成後裁撤。

他也強調,專家學者所做的建議,是提供總統行使憲法上職權與決策的參考諮詢之用,此類委員會本身不具決策和執行權限,因此不會干預政院的權限,也絕無總統擴權的可能。

經協商之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總統府組織法第14條之2,總統府得應業務需要,得設各種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

此外,委員會也通過總統府組織法第14條之1,總統府設法規委員會,辦理法制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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