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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足勞保基金虧損 台勞委會明討論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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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2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回應立院要求,解決勞保基金財務問題,明天勞委會委員會議排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擬修法由中央編預算撥補虧損。官員表示,這是長期以來的問題,總要解決。

勞委會委員會議將以臨時提案排入「勞工保險條例第4條、第15條、第69條修正草案」。

勞委會研擬第69條修正為「勞工保險之財務除第13條規定調整費率挹注外,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其於中華民國97年12月31日以前之潛在負債,由中央政府分年撥補」。

關於規範勞保費負擔比例的第15條,勞委會擬將現行由直轄市政府與中央政府各負擔5%,改為10%全部由中央政府補助。

勞委會表示,勞保老年給付於今年1月改年金制,去年爆發一波請領潮;去年下半年又遇到金融海嘯,短期投資績效差;根本問題則是勞保費率長期偏低,勞保老年給付逐漸進入成熟期,都造成收支失衡。

勞委會表示,勞保基金規模於96年底成長至新台幣4270億元,到今年3月只剩1927億元,但截至去年底,勞保到期老年給付人數為173萬人,需要支付金額1.3兆元,不足約1.1兆元,勞保財務已達實質虧損。

勞委會官員指出,勞委會一直在思考如何解決勞保財務,問題總要解決,修法由中央編列預算撥補虧損是一個討論方向。

對於勞委會主動提出修法,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支持由中央負最後支付責任,以利勞保公平永續經營。

不過,孫友聯批評,這次修法雖然可讓長期以來中央與地方對勞保保費的爭議解套,但勞委會竟然沒有將「4人以下強制投保」條款納入修法草案,將使許多基層弱勢勞工的權益嚴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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