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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藥袋資訊標示不清 醫療院所將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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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1日電)台灣醫改會今天公布民調指出,7成民眾每次拿藥都會核對藥袋,但最近一次就醫拿到的藥袋,僅5成標示藥品用途。立法院今天通過修法,醫院診所藥袋資訊不完整,最重會被罰10萬元。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張苙雲表示,「醫師法」與「醫療法」有關藥袋標示的條文修正通過,醫改會推動的16項藥袋應標示資訊,包括藥品適應症或作用、警語或副作用等,全數列入強制標示項目,未來政府應該展現稽核管理的決心,教育民眾罹病時聰明用藥。

張苙雲表示,這次修法完成後,違反藥袋標示規定者,最重可處新台幣10萬元罰款,不論醫院、診所、中醫或社區藥局都適用,目前部分醫療院所的藥袋標示情形有待改進,若稽核違法屬實,將會遭罰。

醫改會4月初委託公信力民調公司進行電話民調顯示,最近一次在診所拿藥的民眾中,只有5成表示藥袋上有標示藥品用途,3成7有標示副作用,超過2成沒有標示重要警語,標示保存方式等其他用藥指示的也只有3成。

張苙雲說,只有7成的民眾每次領藥後都會核對藥袋,在社區藥局或診所領藥的病人更只有6成5會核對。為促使民眾注意自身用藥安全,醫改會設計有「藥看清楚」的衛教摺頁教民眾如何核對藥袋保平安,歡迎民眾免費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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