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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21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指出,修法是為謀求權利人、ISP、使用者三贏局面,相信目前網路著作權侵權問題將可顯著改善。
鑑於各種網路侵權行為均需借助網路服務提供者(ISP)提供的服務,對著作權保護產生嚴重衝擊,行政院因此提出「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納入 ISP民事免責的「責任避風港」制度。草案今天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於近期內由總統公布實施。
智財局表示,未來對於侵害著作權的行為,著作權人除可循一般司法途徑,對實際侵權者主張權利外,亦可選擇依本次修法規定,通知ISP業者迅速移除侵權內容或相關資訊,使損害不再擴大,合法權益可適時獲得確保。
此外,針對網友使用點對點(P2P)軟體侵權時,著作權人亦可透過提供連線服務的ISP業者轉送「警告信」,對該特定IP位址使用者,提醒勿從事侵權行為。
另外,對ISP業者而言,只要配合權利人執行本次修法規定的通知/取下(Notice & Take Down)程序,對於被檢舉人侵害他人著作權的行為就可免於被告侵權的風險,並免於對該涉有侵權嫌疑的被檢舉人負擔民事違約責任。這就是所謂「責任避風港」。
智財局表示,本次修法是為謀求權利人、ISP、使用者三贏局面,以創造更健全的網路著作權保護環境;相信目前網路著作權侵權問題將可顯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