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1日訊】基金會非農民團體 土地所有人還是曹慶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謝文華、羅添斌/台北報導〕法務部日前發函內政部,指創世基金會董事長曹慶與創世基金會簽訂的土地因屬農地,信託契約無效。換句話說,登記在曹慶名下市價近五千萬元的八公頃苗栗土地,土地所有人還是曹慶,未來土地如發生遺產繼承等問題,將不歸創世基金會所有。
創世基金會董事長曹慶去年被踢爆濫買兩百筆地產,並有部分在其名下,涉及侵吞善款。曹慶當時回應表示只有苗栗八公頃農場在他的名下,主要是法律規定法人不能買農地。他強調購地時已交付信託,所有權歸創世。當年見證信託的律師蔡文彬也出面表示,信託具法律效力。
已收到法務部來函 創世近期開董事會
法務部指出,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私法人不能購買農耕地,除非是取得許可的農民團體才不受限制,創世非農民團體,被信託土地也無效。
依信託法第一條規定,所謂信託是將財產權或處分收益權移轉給受託人,信託要成立有兩條件,第一是雙方當事人都有信託財產的意思,其次是財產真要能移轉或進行處分,信託才會成立。
改信託給其他自然人 才可解套
被問到創世苗栗農地的法律關係該如何解套,法務部官員認為,可以透過修法或改成信託給其他自然人,或者信託給政府核准的農業機構,但這樣能否達到曹慶和創世基金會當初成立農場的目的,恐怕創世要再斟酌。
內政部官員表示,已經將法務部的函件轉給創世基金會,基金會表明會在近期召開董事會議,並且依據法務部函件所要求的事項做配合辦理。
伊甸、家扶受訪說,農地信託基金會無效,他們都很清楚。前立委王榮璋也說,私法人不能購買農耕地、農地不得信託,多數社福團體都明白,一般社福團體都是以承租方式使用農地,也確實作為庇護農場,像南投、高雄一帶安養院大都採類似作法。
王榮璋直指,創世基金會最大的問題在於,捐款收入大於支出,才需要到處買地消化收入,避免執行不完被課稅。
創世基金會副秘書長郭慧明強調,創世購買農地是為社會福利用途,提供給遊民、單親媽媽使用,因法人不能購買農地,才以登記在董事長曹慶名下做變通。不了解王榮璋是個人猜測或是有其他具體事證。
至於創世後續將如何處理登記在曹慶名下的五千萬元土地產權?郭慧明說,捐出或收歸基金會都有可能。郭慧明另說,曹董事長身體不佳,也無手機,暫時還聯絡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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