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0日訊】(據中廣新聞程平報導)為了避免老師與老師之間互相袒護,教評會對涉及性侵害的教育人員沒有確實的調查處置,立法院教育、司法法制聯席會今天初審通過了「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教育人員一旦涉及性侵害,經過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者,應解聘或免職。
今年光是在第一季,南部地區就有四起校園性侵害事件被媒體揭發報導,教育部次長林聰明20號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答詢時坦承,這樣的比例的確比過去高。
國民黨立委趙麗雲也批評,在這四起案件中,其中有三件以停聘處理,被停聘者不但不用上班,還可領半薪,而且教評會可能不理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建議,調查一陣子沒有結果,被停聘者就可以再回去上班。
因此委員會經過討論,決定依照趙麗雲的提案,初審通過「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教育人員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或涉有性侵害之行為,經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已經受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