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立法院法制局日前針對台灣水果外銷中國的議題提出研究報告,直言批評中國准許台灣水果進口,是其經貿統戰方法,且中方鼓勵台商種植台灣品種水果,是為了吸收我方優良技術與品種,並可能藉低價傾銷反過來掠奪我國農產品的外銷市場甚至是國內市場,台灣果農將面臨極大風險。
中國市場 效益低風險高
根據報告內容,2008年台灣出口至中國的水果金額為六千三百一十九萬美元,只佔我國水果總外銷金額的六%;而去年中國進口台灣水果的金額,更僅佔中國總進口水果金額的○.五%。
報告載明,「利用經濟手段藉以達成政治目的」,是中國面對一個中國問題時的最高指導原則。報告明確警告,政府推動水果外銷,不可過度期待與依賴中國市場,否則稍有不慎即血本無歸,「這種權謀才是危害台灣果農利益最大風險」。
報告也建議,台商早已進入中國生產台灣品種水果,並打著台灣水果的名號獲利,一旦發生疫病問題,不僅台灣自產的水果要替這些「山寨台灣水果」背黑鍋,更嚴重打擊我國農產品的國際形象與市場,因此我方應儘早落實「水果產銷履歷制度」,避免中國仿冒品濫竽充數。
取我技術 搶奪外銷市場
對此,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指出,根據官方統計,去年台灣進口中國農產品的數量是我外銷至中國的五.八倍,其中還不包括走私、小三通轉口及專案進口部分。潘批評,馬政府口口聲聲說不進口中國農產品,事實是連ECFA都還沒簽就已被中國「吃夠夠」,更何況簽了之後。
產銷履歷 我宜儘速建立
潘孟安說,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明白提出希望中國商品能進入台灣市場,他擔憂未來簽署ECFA後,中國農產品將大舉銷台。潘也建議,農委會應捨棄現行寬鬆的「吉園圃認證制度」,回復民進黨執政時對於農產品認證較嚴謹的「產銷履歷制度」,以區隔生產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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