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欣綜合報導)台灣衛生署將提案修正醫師法第 4之1條,取消赴歐盟等9大地區就讀醫學院畢業學生免學歷甄試規定。部分子女赴波蘭學醫的學生家長昨天要求,基於法的信賴保護原則,應不溯既往。衛生署則表示,是否修正醫師法,目前正研議中,尚未定案,未來醫師法若真的修正,也一定所有國家一體適用,非針對特定國家。
據中央社報導,多名子女赴波蘭波茲南(POZNAN)醫學大學學醫的家長,昨天到台北市召開記者會,指波茲南醫大的學歷獲世界衛生組織(WHO) 採認,加上子女在出國前,醫師法認可持美、日、歐洲等 9大地區學歷參加醫師國家考試,現在卻要修法取消,不符公平原則。
來台招生、甫卸任的波茲南醫大校長布雷瑞其(Breborowicz)、 副校長兼醫學院院長奧斯基尼斯(Oszkinis)也出席記者會;他們指出,波茲南醫大每年招收國際學生約200人,來自台灣的學生每年約50人,自2005年開始至今已招收250人左右。
女兒在波茲南醫大就讀的謝媽媽說,女兒台大藥學系畢業、取得藥劑師證照後,選擇到波茲南大學學醫,為求慎重,還曾函文詢問衛生署醫師國家考試學歷採認規定,確認沒問題才到波蘭讀醫,做為完成夢想的另一個選項,想不到法令說改就要改,「我女兒哪裡做錯了?社會公道何在」?
一對雙胞胎兒子都在波茲南醫大就讀的徐鴻洋表示,衛生署指到歐盟等 9大地區學醫,回台不需學歷甄試是特權,「那香港、澳門僑生讀醫學系算不算特權」?
他還說,考試考得好的高中生,不代表適合當醫生,但目前醫師國家考試通過率高達 97%以上,釋給讀外國醫學院畢業學生的名額僅約2%,他懷疑這樣真的能考選到好醫師?真能保障全民就醫權利?
徐鴻洋、謝媽媽等家長表示,基於法的信賴保護原則,就算醫師法修正,也應不溯既往,讓基於相信法律規定而到波蘭等 9大地區學醫的學生,回台參加醫師國家考試,仍適用免學歷甄試規定。
衛署:非針對特定國家
衛生署公關室主任王哲超表示,是否修正醫師法,取消持9大地區國外醫學系、牙醫系畢業免學歷甄試規定,衛生署目前仍在研議中,也注意各界不同意見,會慎重規劃,尚未定案。
他說,國外醫學教育與國內醫學教育不盡相同,舉行學歷甄試的目的在確認國外醫學系、牙醫系畢業生的程度;至於子女到波蘭就讀醫學系學生的家長表達不同意見,衛生署注意到了,但修法絕對不是針對到波蘭讀醫的醫學系學生,「修法過後,會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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