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法仰賴高科技
【大紀元4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王功成編譯)2002年當警官杰里德‧里克恩巴克(Jared Reichenbach)開始其警察生涯時,一些馬里蘭州的警車沒有什麼現代的技術設備。
如果懷疑有人超速,他必須緊跟著那輛車以確定它開得多快。要想從州數據庫獲取信息,他必須通過無線電聯絡調度員。無線電設備很簡陋,它只能連接到里克恩巴克在柏林的警局。更別想有台攝像機了。
據薩利斯伯利每日時報的報導,現在警察的車裡,有大量的數碼式設備,幫助他們有效、高效的工作。
里克恩巴克的巡邏車裡有雷達槍、攝像機、觸屏式筆記本電腦和一台個頭龐大的無線電設備、可以用來聯絡當地所有的執法機構。
他說:「這些是移動式辦公室的一部分,我現在很依賴這些設備。」
攝像機裝在後視鏡的右邊。大小如一塊肥皂的下拉式屏幕,實時顯示圖像或回放錄好的影像。在後車廂的錄像機把圖像錄在錄像帶上,只有主管有權處理它。
里克恩巴克說,在交通攔截或追捕中,攝像機提供了警官和嫌犯行為的即時反饋,它是快速解決投訴的有用工具。舊的錄像用於訓練。
州警察局女發言人埃琳娜‧盧索說,車內的攝像機從20世紀90年代末投入使用。現在全州巡邏車隊中的600輛車內都裝配了這一設備。
她說攝像機是「沉默的證人」,在交通攔截後,它能基於事實提供雙方的信息。
每位車內配備攝像機的警官都在制服上帶著一個無線話筒。警官必須告訴對方他們在錄音和錄影的監視之下。
里克恩巴克說,當交通攔截時告訴對方在攝像機的監視之下後,雖然有些人會做傻事,但大多數人都很規矩。
盧索說,州警察正準備以DVD取代VHS磁帶。
旁邊的另一個工具是2005年開始使用的松下堅固型筆記本電腦(Panasonic ToughBook)。它連到警局和機動車管理局的數據庫。警官用條型碼掃瞄器掃瞄駕照,不需要打字或搜尋就能獲得駕駛員的個人信息,比如以前的交通攔截、未執行的逮捕令、甚至是駕照上的照片。
如果開了罰單,信息會通過無線傳送到馬州首府安納波利斯(Annapolis)的地方大法院,警官打印一張罰單,這是整個過程中涉及到的唯一文件。
里克恩巴克說,雖然不是世界上最快的事情,但在技術方面肯定是最先進的。(//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