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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槓竊嫌贓物 北縣警刑大幹員涉貪污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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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19日電)台北縣樹林市農會理事長林三文住處上個月遭竊,警方追查後,發現自家人刑警大隊偵查佐林文光涉嫌「暗槓」竊嫌交出的保險箱、金飾、寶石。檢方近期偵結後依貪污罪嫌起訴。

檢方表示,林三文位於樹林中山路一段的住家,3月5日中午遭竊嫌黃德昇闖空門,竊走保險箱及貴重財物後,逃往女友張淑芳位於板橋市大觀路的住處。

案發時,適逢農會改選,且失竊財物包括金項鍊、金元寶、玉珮、古硬幣、緬甸幣、人民幣、新台幣、美金、歐元、澳幣、農會禮券、名錶、綠寶石、紅寶石戒指、鑽戒,引起警方重視,深入偵辦。

警方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循線逮捕竊嫌與女友,但在查緝贓物時,黃嫌供稱已交給女友的乾哥哥、也就是縣警局刑大偵查佐林文光。樹林警分局發現自己人涉案,低調將林文光逮捕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檢方表示,林文光身為司法警察,負有偵查犯罪之責,明知黃、張交付的保險箱為贓物,卻沒有將財物歸還林三文,反而將保險箱運回自己住家,與彭姓同居女友一起撬開保險箱,將裡面的3萬元人民幣、7000元美金,兌現後清償賭債,並與女友將保險箱運離丟棄。

檢方認為,林文光正值青壯年,卻不思正途,把贓款私吞用以清償賭債,認定林文光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物,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不過,林文光在偵查中自白坦承犯行,日前檢方偵結雖依貪污罪嫌起訴,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請求酌量處以最低法定刑度5年有期徒刑,以正警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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