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16日電)行政院納入折衝意見後,今天通過「工會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勞委會官員樂觀期待後續立法院修法。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形容,這是在不影響原框架下的修法版本。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成立20多年,幾乎每任主委都將修改「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和「團體協約法」等勞動三法當成政策目標,不過三法可謂牽一髮動全身,至今只有爭議較小的「團體協約法」通過立法院修法,其他二法則進進出出立法院恐不下10次。
馬政府上台後,勞動二法在勞委會內部討論時一開始也不順利,行政院要求勞委會於2月底前提出修法版本,勞委會還是拖到3月下旬才通過勞委會版「勞資爭議處理法」和「工會法」等勞動二法修正草案。
不過勞委會版一公布,卻聽到各部會排山倒海的反對聲音。
勞委會版「工會法」開放教師和公務員組工會,在「勞資爭議處理法」明定公務人員、教師、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學校的勞工不得罷工,但教育部和銓敘部還是不能接受。
除軍公教不得罷工,勞委會主張,需要限制罷工行為的只有自來水事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和醫院等4行業,原因是與人民生命直接相關。有罷工限制的4行業可以罷工,但前提是勞資雙方應先約定罷工期間的「必要服務條款」;如果勞資無法簽訂團體協約,則不能罷工。
如此一來,未納入限制罷工的金融業、交通事業和電信業等主管機關隨即跳腳,因為主管機關認為,股市停擺、公車火車停駛、電話斷訊都會影響民生。
在行政院協商時,勞委會持續與各部會溝通,在兼顧實際影響和不影響原修法框架下,將有獨占性的金融資訊服務業與證券期貨交易、結算、保管事業及其他支付系統業務事業、提供固網或行動通信服務的第一類電信事業納入限制罷工行業。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爭議科科長王厚偉指出,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期貨證券交易所、證券保管中心和財金公司等罷工可能癱瘓台灣金融,因此罷工應有限制;一類電信事業則應於罷工時繼續提供包括110和119等基本語音服務。
另一方面,勞委會堅持教師有組工會權利,潘世偉表示,雖然教師內部還有不同意見,但總是往前一步,如果教師願意組工會,未來會有很大影響力。
接下來要面對過去一直衝不破的立法院三讀程序考驗。在許多國家組工會、罷工已是勞動者基本權利的情況下,真的需要立法院發揮效率,早日讓勞動三法一起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