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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16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對新光人壽保險做出處分,新光人壽因業務員不當銷售等,遭金管會罰鍰新台幣720萬元。
金管會表示,於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新光人壽有違反保險法情事,包括新壽所訂的招攬作業處理程序未完備、業務員不當招攬未依規懲處、透過電話行銷團體保險商品、將團體保險賣給個人保險、自行增列批註條款等。
金管會表示,新壽因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今天經金管會委員會決議,共計核處罰鍰7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