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5日電)北市警局 3月間行文各分局取締10項重大交通違規績效評比,要較去年同期增加 10%,遭議員質疑形同「搶錢」。北市警局今天回應,將目標值下修回歸以97年執法件數作為目標。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上個月19日發文要求各分局,10項重大交通違規取締,要與去年同期各項執法績效增加10%做比較,若績效降低項目達6項(含)以上者,視為執法績效有嚴重下滑情形。且10項交通違規項目改採單項基準數門檻,不如以往總和基準數門檻,若當月份未達基準數數量,須累計至下個月達成。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質詢指出,自 3月19日市警局公文下達各分局,到31日共13天,各分局為達到目標值卯足全力拚業績,簡直形同「搶錢」。以排行榜首的大安警分局為例,3月份開單數2萬9459張,但從19日至31日就開單1萬6213張,佔3月份總開單數55%。
對於議員的質疑,北市警局今天回應表示,考量恐造成基層員警績效壓力及社會大眾不良觀感,經邀集各分局研商,仍維持10項交通違規執法項目,但將目標值下修回歸以97年執法件數為目標,以期能有與97年有相同的防制A1類交通事故成效。
根據北市警局統計,今年1、2月份「A1類」(車禍發生24小時內死亡人人數)死亡交通事故21件、死亡2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10件、10人。經分析肇事原因,針對侵犯機車、行人路權,及機車、行人本身違規等嚴重影響安全交通違規行為,訂定10項重點執法項目加強取締。
警局統計,3月份「A1類」死亡交通事故5件、死亡5人,較去年同期6件、6人,減少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