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林內焚化爐仲裁判賠 雲縣府苦無財源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13日電)雲林縣林內焚化爐履約爭議去年10月達成仲裁,判定雲林縣政府須支付興建廠商達榮公司近新台幣29億元。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由於財源至今不確定,支付案未見進展。

環保局指出,今年 2月環保署曾行文行政院,提出希望動支第二預備金支付判賠的29億元,但至今未見行政院回函,縣府苦無財源,因此,迄今尚未支付相關款項。

環保局表示,今年 3月在縣議會臨時會中,環保局曾提出29億元支付案,但在程序委員會前就被擋下,縣議會以不得動支雲林縣政府一毛錢,須由中央全額支應及全案至今財源不確定為由,予以退回。

林內焚化爐 BOO(民辦民營)案停建仲裁案,去年10月初結果出爐,雲林縣府須支付達榮公司近29億元,去年11月30日前須給付 15億元,今年6月30日前須給付近14億元,而達榮公司須將產權移轉給雲林縣政府。

去年11月間雲林縣議會第 16屆第6次定期大會,在林內焚化廠專案討論中,與會行政院環保署官員與縣政府、縣議會達成共識,由雲林縣政府提出公文,朝向由中央以焚化廠興建攤提費支應29億元,並朝營運、污染監督、回饋方向處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