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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補查緝員 署長被爆伸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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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王榮祥/綜合報導〕海巡署內部頻相互蒐證,指控不同派系者違紀,最近又出現最新爆料,爆料者提供海巡署內部公務電話紀錄,明指海巡署署長王進旺對外補查緝員一事,下令「只要警官,不要員警調任入署」,此舉嚴重破壞人事常規,且應為派系內鬥負起最大責任。

海巡署表示,查緝員在警界相當於巡官與科員,在警政署必須具有警大學歷,因此才比照警政署作法,讓原本通過要調任海巡署的六名警員臨時喊停。

上述公務電話紀錄,內容明指係署長王進旺指示,表示署方開放具警專學歷的警職人員可改敘文職派任薦任查緝員,以致出現警職人員動輒關說請調,徒增內部困擾,即日起「非具警大學歷者不得派任查緝員」。

取得調任海巡署資格卻遭拒的人士批評:「難道具警大學歷者就不會關說?且制度問題應尋求程序解決,才能讓外界認同,為何僅憑署長幾句話就可更動?」

他們指出,警員轉任查緝員,按警職制度等於從一線三連跳三級,雖薪水少一點、服務地點難挑選,但長期而言仍有相當福利保障,才會吸引部分警員投入,結果卻被警界出身的署長強硬擋下,如此怎能讓人心服。

警員提行政訴訟 海岸巡防總局研議中

海巡署表示,本案起於前年4月,北巡局在缺乏查緝員下,辦理外補作業,當時共挑選六位警員由警政署同意調任,但不久遭人檢舉外補不公。同年7月6日,海巡署指示北巡局暫緩實施,讓原本已要轉任查緝員的其中四名警員相當不滿,便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上月12日,法院認為整個案件權責機關非北巡局,而是北巡局的上級單位海岸巡防總局,也就是程序有問題,依此撤銷原有決定;海巡署於是交還給海岸巡防總局處理,目前正對本案研議中。

爆料者進一步透露,除按照請調程序進入海巡的基層員警受到不平等對待,連軍方系統也疑因無法請領「情報加給」,對署長頗有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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