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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
【大紀元4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永耀/特稿 在野黨與立法院要求擴大對簽署兩岸協議監督空間,馬政府總以未違反現有兩岸條例,悍然拒絕,加上國民黨占絕對多數的立法院又乏力回應;人民應站出來力推公民投票,煞住這部暴衝的傾中直通車。
馬政府稱兩岸條例有相關監督條文。然而,僅以第九十五條為例,只有當開放直航、通商、及工作權等三項,才需立法院決議。但目前兩岸速度早超越當初立法情境,迴避修法擴大國會議決事項,行政部門就是想便宜行事。
雖然去年底行政院曾將兩岸簽署的海運及空運協議送立法院審議。由於國民黨消極以對,立院並未在三十天內做出議決,等於自動生效;然而,立院監督不該有期限限制,否則監督將徒具形式,此一規定不取消,行政部門將無所忌憚。
三次江陳會雖將簽署定期航班擴大的新協議,行政部門卻以這是之前協議的延伸,沒修法必要,無需送立法院決議,備查即可。行政部門將立法監督窄化成有無修法,等於否定立法院在對外締結條約的審查權。
兩岸關係無論多麼特殊,只要是正式簽署的協議,都是攸關人民權利與義務,立法院都有議決的權限。但行政部門大玩文字遊戲,又說憲政體制上兩岸不同於國與國關係;這作法一旦成慣例,將是行政獨裁。
馬英九上台後,在兩岸鋼索上走險棋,既不讓民意機關在協商前參與,擴大共識;簽署協議後也想擺脫國會監督。
然而,迴避監督,等於放棄談判的後盾。密室協商,開門揖盜,官方廣告還要人民相信「門打開、我顧厝」,豈不可笑?台灣前途,就在國會無力,馬政府顢頇下,加速往中國推進。在野黨與人民如再不展現力量,包括發揮公投的最終決定權,兩岸的未來,將是國共之間說了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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