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Q: 臉部出血處置?
A:
‧不論大小傷口,宜採直接加壓止血法止血。
‧雖是小傷口,亦須送醫治療,以免影響癒後臉部容貌問題。
12、Q:頸部出血處置?
A:
‧採直接加壓止血法,當可止血。
‧每隔十分鐘放鬆一次,看看是否止血。
‧注意呼吸心跳若停止,則立刻施行心肺復甦術。
‧送醫治療。
13、Q:胸部出血處置(開放性傷口)?
A:
‧明顯胸部外傷,不論傷口有否穿透胸廓進入胸腔,採用直接加壓止血法。
‧勿將異物拔除。
‧隨時注意呼吸、脈搏及意識狀,若停止則馬上施行人工心肺復甦術。
‧迅速送醫治療。
14、Q:腹部出血之處置?
A:
‧直接加壓止血
‧切勿將脫出之器官塞回腹腔,用生理食鹽水保持濕潤後立即送醫。
‧不要將留在身上的穿剌物拔除。
15、Q: 四肢創傷急救之處置?
A:
‧直接加壓止血、抬高止血。
‧若有異物,不可隨意拔除。
‧移動患者要非常謹慎,傷處不可過度移動。
16、Q:骨折的處置?
A:
‧不可隨便移動患者。
‧讓患者保持最舒適的姿勢。
‧以原姿勢固定骨折處送醫。
17、Q:. 扭傷之處置?
A:
‧立即讓患部休息,不要過度移動患部。
‧對患部施用冰敷以降低腫脹及疼痛。
‧抬高患部。
‧二十四小時後對患部施以溫濕敷。
17、Q:.眼部之異物處置?
A:
‧可用生理食鹽水由鼻側向外側沖洗,以免沖出來的異物進入另一隻眼睛。
‧若異物剌入眼球中,一定要由醫師移除,不可隨意拔除。
18、Q:顏面器官保護處置?
A:
‧以生理食鹽水紗布好好裹住,整包放進塑膠袋中,加以密封,再放入冰中與病患一起送。
‧如果器官並未完全掉落時,要把它擺回原來位置,不可以有旋轉、壓迫等情形,以避免血液循環中斷而壞死。
19、Q:糖尿病患者之處置?
A:
‧若已知患者為糖尿病患者,應給予糖分的補充;若患者意識清醒,可以給予方糖;若患者意識不清,則在舌下給予糖水後送醫。
20、Q:癲癇抽搐發作時之處置?
A:
‧保護患者,避免受到外傷。
‧勿硬塞任何東西讓病患咬住。
‧若無呼吸時應實施人工呼吸。
‧清醒後,再決定是否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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