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5日訊】(大紀元記者趙海德編譯報導)針對維省火災受害者要交納救災臨時房住房費用一事,反對黨批評政府的這一做法有些小氣。
據《ABC online》消息,維省政府規定,因此次火災變成無家可歸的居民,可以免費使用政府提供的臨時住房12週,之後,將要象徵性地支付每週40-50澳元(單元套間)或100澳元左右(2-3房的獨立住房)的住房基本開銷,住野營屋拖車的也需要付少量費用;現在臨時住房的房源包括:約1000處私人提供的免費住房(已分配),省內外居民捐出的約1000輛野營屋拖車,此外還有可拆卸的房式帳篷。
有記者問省長布倫比(John Brumby)「為何不從救災捐款中支付(那些基本開銷)?」,省長布倫比(John Brumby)給出的解釋是,災後居民的居住情況等等不一,有住親友家的,有住旅舍的,而採取適當收費的辦法「對誰都比較合理」,再說收費標準定得也很低,他因此說:「我不認為這會給(受災)家庭帶來什麼困難。」
對此,反對黨前排座議員麥金托甚(Andrew McIntosh)認為,政府不應該向受害最深的罹難者收這費用,這些費用是額外的,不一定是用來提供公供設施,政府非要收的話,那只能讓人說「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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