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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爆竹業10年死傷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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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4日電)嘉義縣政府轄內地下爆竹煙火業猖獗、災害頻傳,近10年來竟發生7次地下爆竹業爆炸,死傷高達42人,居全國各縣市之首,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監委說,再發生爆炸就彈劾縣長。

監察委員程仁宏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糾正案,他表示,監察院提出糾正,如果嘉義縣政府未來再發生地下爆竹爆炸的話,將對嘉義縣長陳明文、副縣長、消防局長等人提出彈劾。

糾正案指出,民國97年7月17日凌晨3時55分,嘉義縣民雄鄉頂崙村崙仔頂85號的地下爆竹業,發生爆炸災害,釀成13人受傷,並殃及鄰居149戶,其中7棟房舍全毀或燒毀。累計近10年,嘉義縣內因地下爆竹業爆炸死傷人數,高達42人。

程仁宏指出,嘉義縣政府有八大違失,包括監察院曾經2度糾正嘉義縣政府,分別於92年間「嘉義縣中埔鄉深坑村地下爆竹廠爆炸至8人死傷災害」及93年間「嘉義縣六腳鄉地下爆竹廠爆炸致生10人死傷災害」,監察院促請嘉縣政府改善,但縣府輕忽職責,未承諾「每月執行2次清查可疑場所」及「邀集相關單位聯合檢查」,造成去年的爆炸。

程仁宏說,去年爆炸案發前,已有民眾檢舉相關情資,但嘉義縣未依照規定製作紀錄並列入檢舉案件:案發前,相關人員到爆炸地點值勤15次,但全流於形式。

程仁宏認為,嘉義縣政府已經讓民眾居住在不安全的生活當中,未對縣內地下爆竹業者進行查察,人民生命財產不保,「我們要提出嚴重的糾正,如果再發生爆炸,將對縣長等人提出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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