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秀麗台北報導)國內垃圾處理已有九成以上採焚化處理,5年回收的有價資源達7.8億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3日表示,焚化後的底渣自92年起至97年底累計再利用量達172萬公噸,共計回收36萬公噸的鐵及6萬公噸的非鐵金屬。環保署表示,民眾如果能再用心回收分類,更可提升現有的有價效益2倍。
目前國內垃圾妥善處理率已達99%,垃圾回收率從87年5%,提升到97年底已超過41%,平均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也從1.143公斤,降至 0.532公斤,截至97年12月底止,則有18座焚化廠底渣再利用率達到53.2%。
環保署廢管處處長何舜琴表示,從焚化廠操作過程發現,資源物及不適合進焚化廠之廢棄物已經越來越少,但仍有回收物是無法完全被焚化,如圓形的廢棄物(保齡球)會滾動,希望民眾先破壞處理。
何舜琴表示,底渣中同時也發現有民眾不經意丟棄的錢幣或遊樂場代幣,每年大概可撿出約新台幣100萬元的硬幣,相當可觀。還有民眾常用的瓦斯筒、銅類、鋁類、電池等如果能更用心回收分類,就不致於將「錢」平白丟進焚化廠浪費掉。
以歐美日等國家已將經過處理之焚化底渣用作道路基底層、步道用磚、隔間牆填充材料及低強度混凝土製品,將現有掩埋場考量留作處理重大事件產生大量廢棄物之緊急狀況使用。我國受限於焚化底渣之工程品質仍未受工程單位信任,如電池未回收將致焚化的底渣含有重金屬,致施工規範未將底渣視為工程材料,目前僅應用於管溝回填運用。
環保署希望民眾對於扔出來的垃圾再作檢視,加強分類。經焚化後的底渣品質也將更好,能獲得相關單位的信賴,所製成的再利用產品價值可以提升。未來底渣再利用範圍可以再擴大,例如用於自行車道用磚或人行步道用磚,不僅不影響安全,亦可減少天然資源的開採,達到資源永續使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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