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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證期局:持續宣導上市櫃公司分散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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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31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希望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時間分散,已持續宣導,因仍有股東會召開時間過於集中現象,所以再次呼籲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時間要分散。

證期局強調,依公司法第170條規定,公司股東會須於年度終了半年內召開,因此最慢 6月底召開。但對於那一天召開,是否不能與其他公司同一天並無規定,因法律並無強制規定,證期局只能道德勸說。

多家上市、櫃公司選在6月10、16、19日幾天舉行股東常會,證期局呼籲公司能分散舉行,以顧及股東權益。

證期局表示,台灣集保結算所今年已推出通訊投票平台,若上市櫃公司股東會過於集中,投資人不克出席,仍可透過通訊投票,確保股東權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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