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3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林俊宏、項程鎮、羅添斌/台北報導〕總統馬英九昨在國際警察首長協會第十屆亞太地區年會表示,我國在將逃犯帶回台灣這件事情上,遭遇很大困難,因此正在與美國洽談雙邊引渡條約,並與中國洽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定」,希望能提高我方押解逃犯回台的成績。
第三次江陳會進行協商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昨也透露,兩岸第三次江陳會談協商議題,已將兩岸罪犯引渡議題納入,他並強調,這是社會各界關心的議題,江陳會談一定會談到。
法務部官員則指出,法務部歡迎世界各國與台灣簽訂引渡條約或協定,我方也一直與美、中洽詢簽訂引渡條約或協定的可能性,目前雖與美國簽有司法互助協定,但內容不含引渡協定,與中國方面雖有金門協議交換人犯,但也非正式引渡協定,使我方希望從美、中兩國引渡貪污犯和經濟罪犯回台,遭遇極大困難。
經濟要犯押解回台有譜
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從我國潛逃到美、中的通緝要犯,最受矚目的分別是掏空力霸資產四百多億元的前力霸集團總裁王又曾夫婦及掏空中興銀的王玉雲。
馬英九昨是在國際警察首長協會亞太年會開幕典禮致詞時表示,全球化所衍生的犯罪手法與類型快速更迭,國際間應強化全球治安網絡,並透過資訊交流、互訪,尤其是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及引渡條約的簽訂,務使跨國犯罪者成為全球執法界追緝的公敵。
馬英九說,由於我國在將逃犯押解回台一事上遭遇困難,我們正與美國洽談雙邊引渡條約,期能順利推動追緝跨越太平洋,藏匿在美國的人犯,並做為雙方執法依據,而我國與中國將在第三次江陳會談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進行磋商,建立制度化協商,以遏止兩岸犯罪。
針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議題,劉德勳指出,目前技術協商的進展相當具體,第三次江陳會談時應當能簽署協議,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奠下基礎。他指出,根據金門協議,兩岸進行的是人員遣返而非引渡,這項協議行之有年,但畢竟較為被動,且只有人員遣返,多半是針對個案,效益有限。
他表示,在這次的共同打擊犯罪協商過程中,兩岸司法機關希望調整金門協議內容,不只包括通緝犯的引渡,還希望涵蓋一般性司法互助與證據交換、相互協處與受害情境說明等,徹底打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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