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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壇博覽

藝術與象徵(八)

文藝復興時代的象徵

象徵人性和人的世界

文藝復興時代,是一個人文主義時代。所謂人文主義,有兩種不同的含義,有專就語言文字說的,也有專就哲學說的。文藝復興時代,雖然是兩者兼有,但著重點,則是哲學的,也可以說是藝術的。當藝術變成象徵,那也就成為哲學。

文藝復興時代的藝術,雖然將中古時代偉大的畫家與雕刻家藝術作品,予以保存,特別是在解釋宗教方面。然而文藝時代的藝術家,並沒有從宗教這一方面,再作更深的表達。他們所尋求的,不大是那種符合超越性象徵主義的期待與要求,走入超自然的境界;而是更接近人性和人的世界的這種象徵。

Robinet Testard(1470-1531),《Book of Hours》 中的插圖:《淫蕩》。

文藝時代的思想和風氣,認為宇宙界的一切事物(有形和具體的),此現象以外的屬抽象的範圍。談到這些抽象事物,如果要說它們是相反的,又不全是這樣:抽象的現實狀況,儘管複雜,究竟還存在著一個具體代表形象。達大爾機說:文藝復興時代的人們,想到比喻的範疇,幾乎是完全相信任何事物都能成一個符號。

一個語言,一個觀念的表現,一個抽象,無論是怎麼樣的抽象,一個綽號、一個論題、或者一個徽章、 一個標誌 。總之,一切的具體、非具體的物事,都能夠任意的表達出來。一切都能被比喻出來,對任何思想都能為其一己找出一個象徵。(註54)

文藝復興時代的比喻、寓言的項目,特別是象徵,都能給自己開展成為兩個特屬的園地:一個是標誌的;一個是圖像的。

Robinet Testard(1470-1531),《Book of Hours》 中的插圖:《驕傲》。

在標誌、圖像兩者中間,其所具有的象徵關係:具體←→抽象和抽象←→具體,都自視為非常顯明與必要。多次感覺自己具有一種印像,象徵在從中自我追蹤,發現其間必須有一種科學對應(印封) (註55)。

標誌的

標誌(紋章、徽章)的歷史根源,相當古老。在希臘文明,即紀元前兩個世紀時,已經使用了鑲嵌(馬賽克)藝術,也就是所說的鑲嵌碎石的工藝,用為地板和牆壁的裝飾。實際上推廣這一藝術的乃是羅馬人。他們將這一藝術普遍化了。經過時間流變,標誌也簡單化了。不單是形像的組合,在面積上,也達到小巧玲瓏,手掌一般大小。

Robinet Testard(1470-1531),《Book of Hours》 中的插圖:《憤怒》。

文藝復興時代藝術家們,精益求精,為了成為上選,用警句和選主題,到處求助紋章學,在歐洲當時是一個顯學。從十二世紀起,人們就開始了這個風氣,在這方面,留下不少的寶貴遺產。文藝復興時代,很多人在搜寶,有關文學的,會話的選集,動物的寓言詩;標誌、徽章,尋找這些的目的,是尋找所作的象徵,包括個人的單獨觀念、團體的共同的觀念。然而對於人的肖像就不是這樣的情形了(註56),如果人像與語言文學在一起呢,這時候的研究就限定於抽象的理論方面,而從事於觀念和意念了。

文藝復興時代標誌學(亦稱紋章學)之父,是義大利人文主義者安德‧雅樂西﹝A.Alciate﹞,他在1531年發行了他的著作「標誌學」。發行不多幾年,就印出百版以上,這本書的影響所及,在很多歐洲國家,都用文字發行這樣的書籍,風行一時(註57)。依照雅樂西這部標誌學,分有三部份。第一部份是成語、格言、箴言、座右銘,西文名曰Lemn。第二部份是插圖,說明圖。第三部份:銘刻、演變成為對Lemn和插圖等的說明之綜合標誌,即圖文共茂書,達大爾基說:『銘刻乃是一種藝術,將象徵的插圖和文字詮釋,混合在一起。兩者完成了綜合,兩種法式成了一個唯一的表達:抽象辭句和用圖說明的圖像。』(註58)

圖像的(人形象徵法)

Robinet Testard(1470-1531),《Book of Hours》 中的插圖:《吝嗇》。

在人形象徵法的原理內,最重要的著作,是凱薩肋‧黎拔的著作:人形象徵法。刊行於1593年,黎拔對這種 科學的目的肯定為觀念和概念,找出圖畫與圖案來解釋明白。對於圖案來說,人形象徵法,乃是專門使用為人的形像,建立起一種在抽象觀念與所看到的相面圖的必要關係的科學。在詩的方面,根據黎拔自己的人形象徵學內的實例,以一個婦女來代表,她穿戴一件絕妙似神的大衣,頭上帶著桂冠,胸部坦露,富有藝術性的象徵。在一隻手中支撐著一管長笛,另一隻手則握著一件七弦豎琴,正好似象徵著詩和音樂的和諧關係。

E. Ripa《詩歌》,象徵著詩和音樂的和諧關係

標誌與人形象徵法的象徵,在17和18世紀中,對藝術的影響是很巨大的,德國的文克雷,認為雅樂西的標誌論,對藝術家們發現以象徵來詮釋聖經,其方法對伯尼尼(Bernini)、普桑(Poussin)、維米爾(Vermeer)以及巴洛克時代的許多藝術家,都找到了靈感的動機。此外在戲劇、室內裝潢、舞台裝潢、印刷廠設計,在修辭上,在政治和宗教論題上,也顯然有標誌論的影響(註59)。梅愛斯(Menestrier, 1631-1705)根據標誌學和人形象徵說,提出全球化的統一藝術與科學;他相信在圖像中可以找到統一性的原則。根據他的意見,無論是在藝術上,也無論是在科學上,統統需要圖像。在圖像中暗藏著可見的要素,和象徵的要素。在各種藝術上—也在不同的科學上,絕大部分,都會有象徵的材料的(註60)。

注釋:

註54:見美學史卷三、222頁。

註55:在此,是將藝術與科學一起看待,這方面出現許多著作,並且還創造了新的標誌。在研究方面,努力尋獲在古埃及和其他文化的宗教和隱藏的一些象徵。「用一個努力的科學姿態,揀出一些符號、格言、口號、象徵。無論是適用於個人、家庭、國家,組織或觀念,一律派上用場。在此流程中,會有一種等級上、堅定性,給予一些嚴格有效的設置形式依附在象徵上」(見達爾基維特(Tartiekiewiez)美學史,畝東,海牙-巴黎出版,1977年,卷一222頁)

註56:Iconology,聖像學一字,一般使用是為指出在屬人的實體的現象下,一種代表一些德行、毛病或有關風俗習慣或自然事件的方式。在我們的時代,這個名詞,習慣用為和巴諾夫斯基(Panofsky)所提出的,與視覺藝術的研究方式聯結在一起。巴式1939年的聖像學研究中,確定一件藝術品的意義。巴式提出一種方法的三層聚焦,(一)主題的一致,正如直接外貌顯示給我們的。(二)與它象徵或比喻的內容一致。(三)兩個外表成為一個風格的,歷史的和哲學的外象成為一個原基。由於他的一方面,聖像學一辭具有更廣闊的涵義,因為在研究聖像如同一拜占庭藝術的表達以外,乃是一個象徵的一致,描述、分類和解釋,同時在視覺藝術上主題和內容。

註57:請參閱標幟(也有象徵意義)論。聖第雅格省西班牙出版社出版。阿戛市、馬德里1985年印行,暢銷的傑作「愛的象徵」出版於1608年。荷蘭人屋達維‧魏尼武,書中有奧維道多種愛情比喻的故事,以繪畫來表達,並有拉丁語作家、當時代的大師和印刷者,像布浪亭(Christophe Plantin)名家,出版了許許多多徵章標幟。

註58:見美學史卷三、223頁。

註59:屋達維‧魏尼武,又刊行了神愛的標幟和象徵,1615年,其中有奧古斯丁代替了奧維迪(Oridio)愛情的標幟徵章(的象徵)

註60:基本上,象徵的圖片可以歸納為七種,一、象形的:聖事的圖像,另,超自然、屬於天主的形像的。二、象徵的:自然事物的有形色像片,和它們的屬性。三、徵章標記:風俗習慣,政治學派的訓示,四、名言:以圖像代表戰爭的、愛情的、虔誠的、研究的、陰謀的、財富的、舉動的名言、峻語。五、紋章與系譜,在圖像呈現出身、尊貴、聯想、職務、美好行為。六、籌碼與獎章的側或背面。七、肖像學:有關純粹習俗事物的畫像,是活生生人物的道德光榮、快樂。

請參考麥耐思(Menestrier)著:象徵的圖像。四文見於紋章研究,168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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