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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簽訂證券MOU 不表示得以投資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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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29日電)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傅棟成今天表示,儘管兩岸證券與期貨金融監理備忘錄(MOU)即將簽訂,並不表示台灣企業或自然人得以投資大陸股市,還得看兩地的內部法規而定。

第三次江陳(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會談即將在5月間舉行,主要討論議題包括共同打擊犯罪、金融合作、定期航班與陸資來台4項。其中金融合作除金融MOU,還包括證券與期貨MOU、保險MOU,以及貨幣清算機制。

傅棟成上午出席經濟部與陸委會共同主辦的「全球區域經濟整合及兩岸經濟合作展望」研討會,會後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兩岸簽署證券MOU只是確定兩岸證券業者得以在對岸設立分支機構,但後續的市場准入等議題,還必須再協商。

傅棟成指出,證券與期貨MOU主要是確定雙方相互監理機制,也希望大陸方面能開放台灣證券業辦事處得以升格為分支機構,並得以從事證券相關業務,吸收大陸企業或自然人為客戶,從事大陸股市經營。

但他也強調,雖然未來台灣證券機構得以在大陸從事股市相關業務,並不等於台灣企業或自然人得以透過這些證券機構投資大陸股市。反之,大陸證券業者到台灣設立分支機構後,也不表示大陸資金就得以全面進入台灣股市。

他表示,金融主管機關對於外資投資台灣股市的規範十分明確,目前僅開放大陸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其餘企業、自然人尚未開放,未來相信主管機關會視情況調整。在投資大陸股市方面,根據大陸現行規範,外國自然人只能投資B股市場,A股尚未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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