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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陸配定居和工作權 台立院下周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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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8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周將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及多位國民黨籍立委皆提案縮短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時間,並放寬陸配獲居留權後不須申請即可在台工作。

內政委員會4月2日排定審查行政院、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等人所提的8項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版本。

現行條文規定,大陸配偶得依法令申請進入台灣地區團聚2年、依親居留4年、長期居留2年後,才可申請定居,意即陸配來台至少須8年才能取得身分證。

國民黨籍立委張顯耀、吳清池、孫大千皆提案比照外籍配偶待遇,把陸配取得身分證時間縮短為4年;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修法版本則是縮短為3年。行政院修法版本是取消現行結婚滿2年或已生產子女才得申請依親居留的規定,調整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時間縮短為6年。

徐中雄也比照國籍法、外國人歸化後服公職限制,提案修法放寬大陸配偶服公職權規定。

現行法令規定,陸配來台取得依親居留後,必須檢具文件申請,才可以在台灣工作,行政院版修法與國民黨籍立委江義雄、張顯耀皆提案修法放寬,陸配獲居留權後,不須申請許可即可在台工作。

另外,行政院版也同時增訂強制大陸配偶出境前召開審查會的規定,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保障當事人權益;取消大陸配偶繼承不得逾新台幣200萬元的限制,並放寬長期居留的大陸配偶可以繼承不動產。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指出,黨團尚未就此案達成共識,他個人認為,陸配與外配應該一視同仁,比較符合社會公平性,不過,過去政府會限制陸配的部分權益,是基於兩岸特殊的敵對關係所設計的防衛機制,現在國民黨及行政院要修法解禁,應該講清楚兩岸關係現況是否緩和,否則國人仍會有疑慮,待政府講清楚後,民進黨團會據此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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