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反對詆毀宗教決議
【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27日專電)回教國家占優勢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昨天不意外地通過了「反對詆毀宗教」的決議。西方國家認為這會戕害言論表達自由。
這份決議文羅列了19項主張,包括「深為關切持續發生的媒體蓄意醜化宗教、其教徒和聖人的事件」,以及譴責利用各種媒體和手段「煽動對任何宗教的暴力、仇視或相關的不容忍和歧視行為,以及對宗教符號和尊者的攻擊」。
決議文草案是由巴基斯坦代表伊斯蘭會議組織(Organisation of Islamic Conference)各國及白俄羅斯、委內瑞拉提出。提案發言中指出,詆毀宗教的行為煽動憎恨,進而影響個人的基本自由和權利,因此有必要處理這些現象的原因和效應。
歐洲聯盟由德國代表發言加以反對,指出「國際人權法保護個人及其表達和信仰自由的行使,而不保護、也不該保護特定的信仰體系」。
加拿大也指出「享有權利的是個人,而非宗教」,因此在人權理事會討論詆毀宗教並不適宜;過度擴大詆毀議題,「將危及表達自由的基本權利,而表達自由包括針對宗教主題」。加拿大並且認為決議文偏重單一宗教的保護。
決議文多次單獨提到伊斯蘭教及穆斯林,且未提到任何其他宗教。例如「深為關切地注意到詆毀宗教和煽動宗教仇恨運動的全面加劇,包括911悲劇事件後對穆斯林少數群體的族裔性和宗教性描述」。
47個成員的人權理事會以23票贊成、11票反對、13票棄權通過決議。中國、俄國站在大多伊斯蘭教和非洲國家的一方;西方國家皆投票反對;棄權的包括日本、南韓、印度。拉丁美洲國家較為分歧。
在人權理事會討論及表決這項決議的前一天,以「聯合國觀察(UN Watch)」為首的188個非政府組織就發表了一份聲明反對該案。他們指伊斯蘭會議組織企圖誤用聯合國來支持其懲治褻瀆神明罪法律,這項決議通過後可能會被某些國家用來鎮壓人權運動者、宗教異議者和其他獨立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