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大火案12名嫌疑人被正式逮捕
【大紀元3月25日訊】(BBC報導)北京市檢察院就中央電視台大火事件批准逮捕12名嫌疑人,這12人在大火後已被刑拘。
據北京《新京報》引「知情人」透露,北京市檢察院在3月16日批准以「危險物品肇事罪」逮捕12名嫌疑人。
這12人中包括火災發生後隨即被拘留的中央電視台新址建設工程辦公室主任徐威和其他三名央視新址工作人員。
其餘8名被批捕的嫌疑人都是負責燃放煙花的湖南三湘公司的工作人員。
不過,據「知情人」說,此案中還有5名嫌疑人尚未被檢察院批捕。
這5人中包括運輸煙花爆竹的司機,以及幫助聯繫現場燃放公司的中間人等。
根據法律,「危險物品肇事罪」的最高刑罰是7年有期徒刑。
中央電視台2月9日元宵節當晚在沒有取得市政府批准情況下,擅自在新址北側「電視文化中心」大樓西南角空地燃放禮花彈,引發火災。
大火將原本將成為「北京文華東方酒店」的電視文化中心燒燬,並造成一名消防員死亡,6名消防員受傷。
中央電視台在火災第二日發表聲明,就火災給周邊群眾造成的不便作出道歉。
但是聲明同時將火災責任全部推給當時已經被逮捕的徐威,說他「未經請示批准,擅自僱傭人員,違規燃放煙花」。(//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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