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初審 移民業務員疑有家暴須立即通報
【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3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今天聯席初審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移民業務人員納入家庭暴力責任通報人員之一。
依草案規定,未來移民業務人員執行勤務時,知有疑似家暴情事者,須比照社會工作人員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
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徐中雄會中表示,外籍與中國大陸配偶共約40萬人,離鄉背井來到台灣,有些語言不通,不了解投訴家暴方式,最常接觸的就是移民業務人員,有必要修法。
內政部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副執行秘書張秀鴛答詢時說,去年家暴通報件數較前年約上升10%,今年1月較去年同期增加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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