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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漁業署:台灣漁獲皆符合國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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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1日電)台灣漁業署今天表示,近日國內保育團體陳情活動引用部分國外資料指出,因台灣每年有大量海豚因混獲而死亡,「美國方面擬抵制台灣劍旗魚進口」;但台灣劍旗魚漁獲符合國際規範。

漁業署表示,台灣確實在今年 2月下旬接獲美方通知,美國保育團體「生物多樣性中心」及「海龜島重建網絡」提出請願案,「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進口誤傷海洋哺乳動物之劍旗魚漁獲」;但須強調的是,該請願案針對可能出口劍旗魚漁獲至美國的所有國家,非單獨針對台灣。

漁業署指出,我國延繩釣漁船以捕撈鮪類為主,並沒有專業的劍旗漁業;根據資料,台灣出口的劍旗魚皆來自鮪延繩釣漁船所混獲,且以遠洋延繩釣漁船所漁獲占90%以上。

至於沿近海刺網漁業,台灣也已頒布「野生動物保育法」,將相關鯨豚種類列為保育類野生動物,嚴格禁止捕撈、販賣或持有等行為,違者將受嚴格處分。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台灣延繩釣漁業管理不論遠洋或近海,一向配合整個國際漁業管理趨勢,符合各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s)要求,包括漁業執照核發、漁獲情形記錄與回報、漁船監控系統(VMS)的安裝及船位回報、觀察員配置等;又依據我國觀察員資料,混獲鯨豚數量極低,若有誤捕,也必須予以安全釋放;我國的劍旗魚漁獲符合國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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