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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0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擬修法放寬罷工權,電力公司及自來水公司勞工可有條件罷工。台電及台水公司今天異口同聲表示,電力及自來水供應事關國計民生,難同意員工罷工。
勞委會委員會議通過「工會法」修正草案,並將「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送行政院。未來除公務人員、教師、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學校的勞工不得罷工外,其餘行業都可罷工。自來水事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醫院等公用事業若要罷工,則必須勞資約定「必要服務條款」,工會才能宣告罷工。
台電表示,電力一旦供應出問題,全國形同癱瘓,且台電有勞工董事,勞工意見可在董事會中充分表達,站在資方立場,難同意勞工具有罷工權。
台水也指出,包括產業及一般家庭每天都需要用水,一旦水公司發動罷工,人民生活馬上發生問題。
不過,有台電員工表示,罷工權是勞工的基本權益,如果資方壓迫到最低限度社會安全及生命安全時,應讓勞工有保護自己的能力。政府應保障勞方與資方有平等的權利,必須從讓勞工擁有「罷工權」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