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文建會:文化消費抵稅 收據須列身分證號碼
【大紀元3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8日電)政府正研擬每人每年新台幣1萬2000元文化消費抵稅優惠,文建會主委黃碧瑞今天在立法院指出,將要求購票收據上列身分證號碼及名字,以防止有人買發票或票根來逃漏稅。
行政院政務委員曾志朗日前表示,為提振文化創意產業,行政院研擬的文創法案中,將提出每人每年1萬2000元文化消費抵稅的優惠,希望激勵全民參與文創產業。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黃碧瑞報告並備詢,國民黨籍立委郭素春質疑,文化消費抵稅政策,會不會變成買票根來抵稅?
黃碧瑞說,應該不可能有買票根來抵稅的情況,因為若要列舉扣除,在消費單據上要有名字、身分證才能歸戶,所以文建會也會向民眾宣傳,購票收據要有身分證號碼及名字,光有發票是沒有用的。
郭素春質疑,只是看場表演,就要把身分證號碼給別人,若個資外洩怎麼辦?黃碧瑞解釋,像醫藥費抵稅,也是有註記身分證號碼,一定有身分證號碼,才能扣抵。
郭素春也建議,若文化消費抵稅是採列舉扣除額,這對長年使用標準扣除額的民眾而言,是看得到、享受不到,文建會應思考如何雨露均霑。黃碧瑞說,現在有年長者半票入場,教育部也在推動很多中小學生免費觀賞展覽演出等等,這都是政府已經在推動的。
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則關切,一般文化工作者是否也有抵稅優惠?黃碧瑞則說,文化工作者營業部分費用,可以做為報稅成本支出,但對個人抵稅部分,則「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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