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8日電)台北市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機電標工程遭議員質疑得標廠商工程實績不足,台北市捷運局今天表示,相關招標作業採三階段進行,其間並無不法,後續仍將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由於這項機電工程總工程經費達新台幣160億元,對於今天報載說法,北市捷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提出說明指出,這項標案分資格、規格、價格三階段招標,投標廠商須經資格、規格標審標合格後,才能進入價格標競標。得標的電聯車廠商AnsaldoBreda(AB)是與系統廠商Ansaldo Trasporti Sistemi Ferroviari(ATSF)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
機電處表示,為求審標作業公開、透明,邀請台北市政府、台北縣政府人員組成資格標、規格標審查委員會,投標廠商的各項文件都經嚴密審標作業程序,確認AB/ATSF共同投標提出各項證明文件都符合標案資格標 、規格標相關規定。
參與共同投標的ATSF(合併消滅)被母公司ASTS(合併存續)吸收合併,依行政院工程會及內政部函釋,ASTS自法定生效日,即今年1月1日起概括承受ATSF法律上一切權利義務,此一法令見解並經捷運局法律顧問,以及市府工務局採購主管單位確認並無違反採購法。
至於議員質疑「得標廠商沒有無人駕駛行車監控系統的CBTC技術,違反招標文件規定」,機電處官員說,無人駕駛經驗及CBTC技術規定條件,在資格標、規格標分別有規定。經查得標廠商在丹麥的哥本哈根有無人駕駛經驗,且CBTC技術在法國巴黎捷運系統3號線已採用 ,因此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機電處指出,採購案完全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但自招標階段,投標廠商相互攻訐,市府研考會、政風處也協助召開多次會議檢討,確認相關招標作業並無不法,以及造成不公平競爭情形。但未得標廠商已在今年3月11日針對決標結果提出異議,捷運局強調,一切都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