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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
【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17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台糖公司民國87至89年間辦理台灣花卉公司等5家轉投資事業,規劃報告草率浮濫,導致投資慘賠至少新台幣10億元,台糖與經濟部怠忽職責,今天通過糾正案。
提案糾正的監察委員葉耀鵬接受訪問時表示,台糖轉投資民間公司,在可行性研究報告當中,過於樂觀預期市場成長,加上投資金額不大,所以根本沒有操控權,但錢投資下去後,虧損連連,「根本就是另類的掏空國家資產,經濟部督導不周,使台糖的血快被抽光」。
葉耀鵬表示,監察院提出糾正後,經濟部應於2個月內提出更嚴謹的轉投資辦法,否則不排除追究相關責任。
糾正案文指出,台糖於民國87年至89年間辦理台灣花卉公司、月眉國際公司、聯亞生技公司、義典科技公司、亞洲農牧公司等5家轉投資事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預估未來10年的預期收入逐年成長,過於樂觀。
但實際狀況不如預期,糾正案文指出,台糖自87年開始陸續投資至今,實際營運狀況與預期出入甚大,包括:台灣花卉公司銷售遠不如預期;月眉國際公司的投資營運始終虧損;聯亞生技公司員規劃的10項產品至今還沒有1項達成上市銷售的目標;義典科技公司業務拓產困難;亞洲農牧公司虧損連連。
糾正案指出,台糖公司自88下半年及89年度起至96年度止,累計認列各投資事業的投資虧損約10.12億元。
例如投資亞洲農牧公司,於93年12月開始清算,台糖原始投資2.32億元,扣除相關費用後,才收回1016萬元;月眉國際公司自91年起積欠台糖公司地租及權利金,計有債務7.8798億餘元。
糾正案文認為,台糖辦理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草率、評估浮濫,經濟部也未依法確實審核,導致實際投資成效偏離預期效益,且未能積極處置,導致多項投資慘賠,嚴重浪費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