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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女子逾期滯台多年 移民署協辦居留證

【大紀元3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縣16日電)一名印尼女子14年前嫁給新竹縣史姓男子,由於是冒用他人身分,於出境時護照遭沒收,致使多年來在台非法居留,經移民署新竹縣服務站協助,終於解決困擾多年的問題。

移民署新竹縣服務站主任蔡朝昇表示,這名印尼女子當初是透過婚姻仲介,冒用他人身分入境來台,不料欲再持護照出境時,被機場證照查驗人員識破,護照遭法院沒收,致使10幾年來在台非法居留。

他說,這對夫婦育有4名子女,移民署新竹縣服務站花了3個月的時間,終於幫女子取得居留證,夫婦倆今天領到證件相當高興。

由於這名印尼女子來台時並未攜帶印尼的身分證明文件,與家人也因久未連絡而失去音訊,對於印尼家人姓名、地址及親友電話等也已記憶模糊,造成申請印尼護照困難,幾次向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申請護照,都因無法提供確切身分資料而遭拒。

夫婦倆也曾多次向警察、戶政機關等單位求助,但也未能解決,於是轉而向移民署新竹縣服務站求助。

服務站接獲陳情後,立即協助當事人辦理相關事宜,依據當事人提供的資料,函請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辦理女子的護照,但代表處回覆查無此人,無法核發印尼護照,讓這名女子形同無國籍人球。

服務站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這名女子於移民法公布施行前已入境,之後並無任何入出境紀錄,且經查證事實無法再出境,可以無國籍人民身分在台申請居留。經確認女子已無印尼國籍後,便積極辦理無國籍外僑居留證,終於讓困擾多年的問題獲得解決。

移民署新竹縣服務站表示,女子於取得無國籍外僑居留證滿3年後,可向居住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歸化,日後即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身分,當「正港」的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