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惠林:開放競爭才是正道

吳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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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訊】近日,連續出現指控價格過高的報導,最醒目的有兩則,一是消基會抽查19家麵包店,發現菠蘿麵包最便宜的15元,最貴的高達30元,消基會認為,每個菠蘿麵包原料成本不到3元,業者應有兩成的降價空間,連鎖麵包業者更該帶頭降價,否則不排除發動拒買。

第二則是桃園航空站餐飲出現驚人高價,一碗牛肉麵250元、一碗貢丸湯100元,一盤鷄肉卷要價150元,一杯冬瓜茶60元,立委痛批離譜。

對於第一則事件,業者喊冤,直呼「不公平」,而且有業者投書媒體,詳細說明成本的正確算法,以及原料的等級和口味獨創性等等,隱含「消基會外行」之意。第二則事件的航空站官員表示,業者依合約定價,沒有違約問題,但是「不道德」,只能道德勸說廠商降價。

雖然兩個事件的環境不同,無法相提並論,但將情況批露在陽光下,讓消費者有更多的訊息,可說是好事一樁,也讓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可以更精確。不過 這種價格事件的各方當事人應都沒有對錯、是非可言,更不需要政府進場干預,尤其不可以出面訂標準價格或管制價格,還是讓消費者發揮「消費者主權」最好!

不過,這兩個事件有一種大差異,前者是自由度很大、競爭性很高的市場,後者則屬於獨占市場。所以,前者就讓消基會和業者雙方各顯神通,讓訊息愈豐富,最後交由諸多消費者去自由選擇就好。

必須提醒注意的是,消基會可以發動拒買,但應在有關法令下行之,切忌妨礙業者的經營,雙方更不可有暴力行為。至於後者,由於明顯的是「專賣」,是一種獨占,而且可能是政府主導的「人為獨占」。
果若如此,解鈴還需繫鈴人,就由政府自己打破獨占,開放兩家以上形成競爭,或者就像有人提議的「仿效高速公路服務區,要求必須提供平價商品,就像飛機上有經濟艙、商務艙的區別」,也就是產品多樣化,有高價貨、也有低價貨,讓消費者增加選擇機會,迎合不同消費者的不同需求,其實這對業者應該也是有利的呢!

總之,「價格」是一種訊息,是市場供需雙方從事行為的依據,訊息愈正確,犯錯機率愈小,行為者的福祉愈高,而市場愈開放、愈自由,價格也愈精確。因此,掃除阻礙競爭的因素、鬆綁管制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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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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