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勞工廳推出共享工作計劃
【大紀元3月15日訊】(大紀元紐約訊)最近紐約州的許多小型公司和大型零售商為了維持生意﹐都削減部份員工。美韓教育服務中心的勞工法律師和顧問為僱主推薦勞工廳的「共享工作計劃」(Shared Work)。讓面臨生意暫時下降需要裁員的僱主有一個新的選擇。
據悉﹐現在美國有十七個州提供這項共享工作計劃﹐紐約也是其中之一。該計劃內容為﹕僱主可以減少所有或部份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工資﹐而不用解僱員工。那些被減少工作時間和工資的員工則可通過部份失業保險,來補充其損失的工資。他們的醫療保險﹑退休金﹑假期工資和其它工作福利都不受任何影響。這項計劃不但有助於季節性業務度過生意淡季,也對僱主承受經濟衰退有著一定幫助。
有意參與共享工作計劃的僱主﹐首先要設計一個自己的共享工作計劃﹐並完成和提交一份共享工作計劃申請(表格 SW2.1)和共享工作計劃參與者名單(表格SW2.2)﹐給州府失業保險部門。一旦計劃獲得批准,僱主就會收到一些「共享工作計劃福利申請表格」(表格 SW 330)和一些「共享工作半月續表」(表格 SW4)。符合條件的僱員填妥申請表後﹐僱主應當將填妥的表格送回州府失業保險部門等候處理。符合者將可獲得補助。
要申請「共享工作計劃」的僱主必須有至少5名以上﹐工作時間為35至40小時的全職僱員。而且還必須是已繳付至少四整個季度失業保險金者。在申請表上,僱主設計的計劃必須減少員工工作時間的20%至60%,同一單位的員工工作減少時間必須完全相同。僱主亦必須繼續提供附帶的福利,包括員工的健康保險﹑休假和其他僱主已贊助和提供的員工福利。公司也不能在現有工人被減少工作時間的同時僱用新的員工。其次﹐為了降低業務成本而不得不解僱一定比例員工的僱主才可以申請這項計劃。該計劃時效為53週。
一般在經濟低迷時期﹐共享工作計劃可容納各種業務的需求﹐也能適應不同工作情況的計劃﹐是一個對僱主和僱員都有幫助的項目。僱主可以對共享工作計劃進行修改,以適應不同的工作情況。如需更多信息和共享工作計劃的表格,請到勞工廳的網站:http: //www.labor.state.ny.us/ui/dande /sharedwork1.shtm 下載或致電﹕518-457-5807﹐或致信﹕State of New York DEPARTMENT OF LABOR Unemployment Insurance Division Liability and Determination Section State Office Building Campus Albany, N.Y. 12240。
美韓教育服務中心 (YKASEC) 的法律項目﹐通過各方機構的合作﹐為社區提供免費法律諮詢。YKASEC 建立了夥伴關係的法律機構包括﹕亞美法律援助處 (AALDEF)﹑法律協助協會﹑紐約法律援助組﹑MFY 法律服務和皇后區法律服務中心。該中心電話﹕718-560-4600﹐找蔡小姐 (Janice C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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