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記者採訪權利保障問題受關注
【大紀元3月1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葉兵華盛頓報導)中國記者的採訪權利保障問題在北京兩會期間成為一個受關注的話題。新聞出版總署負責人表示,堅決反對為地方利益而阻撓記者採訪、甚至派公安抓記者的違法行為。有媒體工作者認為,只有在立法保障新聞自由、確立真正的新聞監督的情況下才談得上保護記者的權益。
據中國官方的人民網報導,針對去年發生的幾次地方當局擅自派警察到外地抓捕記者的事件,政協委員、鳳凰衛視負責人劉長樂說,“抓記者是不應該的,”但他同時表示,兩起抓記者事件被曝光之後得到了嚴肅處理,說明相關部門在處理問題時是公平的。
與此同時,中國廣播網報導說,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在電子媒體訪談節目中表示,保障記者履行職責的權利,是政府的一項職責。他說,只要記者合法的採訪,就要受到法律的保障。柳斌傑說,“對一些地方,從地方利益出發,不顧國家的法律,阻撓記者公務,甚至派公安來抓記者這種(行為),我們是堅決反對的。”
這位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的負責人還表示,去年已經發過一個通知,要求當地要制止這樣的行為,給記者採訪創造一個條件,在這方面要保障。
*“新聞民工”*
在北京的資深媒體人凌滄洲對美國之音表示,在中國,記者是官方喉舌的一部份,等於宣傳機器上的零件,而不是社會的瞭望員或者真相的記錄者和傳播者。他說,屢屢發生不依司法程序抓記者的事件說明,記者權益得不到保障跟記者的地位和大的新聞環境有關。
他說:“新聞圈裡流行一個新聞民工的說法,就是說新聞記者的地位也很低呀。因為他不能自由地創辦媒體,就形成了(政府)壟斷。在壟斷下的新聞工人們權益當然得不到保護了。他沒有升值的空間嘛。另外,公安來抓記者其實就等於屏蔽了這個社會的眼睛和耳朵。”
*處境尷尬*
另一方面,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的柳斌傑在一個有關兩會的廣播節目中強調,也要教育記者遵守國家的法規,維護新聞媒體的公信力以及公平正義這樣的社會形象。他表示,一個國家,連媒體都沒有公平正義,這個國家就幾乎快完了。
在杭州的記者昝愛宗對美國之音表示,從去年發生的多起記者被指控受賄的案件來看,姑且不論這些案件是否有據可查,值得注意的是,肩負輿論監督重任的媒體記者必須警惕,遵守法律和新聞職業道德規範,潔身自好,絕不能在物質利益和私生活等方面授人以柄,自毀新聞工作者的信譽。
他同時指出,在有償新聞盛行的大環境中,由於許多地方媒體的記者沒有與其職業道德規範相稱的固定收入和生活保障,負有輿論監督和維護社會公義使命的廣大媒體記者在充滿利益衝突和誘惑的現實中處境尷尬。
據人民網報導,政協委員卞晉平對記者的生存狀態表示一定的憂慮。他說,“一些記者的基本待遇、福利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新聞丐幫”*
資深媒體人凌滄洲表示,中國一些地方的記者在他們所處的社會現實中的確存在有愧於新聞職業的醜陋現象。
他說:“有些新聞記者因為去領紅包,就是那個領封口費的事,就是說中國的有些新聞記者在這種擠壓的環境下,他淪為了新聞丐幫和新聞家奴嘛。一些新聞記者淪為宣傳的吹鼓手,另外一些記者被權力和商業所收買。這種道德的墮落是有的。但是,外地的公安,比如說遼寧的公安,這種不經司法程序來抓記者,等於把當地的警察力量視為自己的家丁和家奴,也是藐視民意藐視司法程序的嘛。”
這位時常指責中國宣傳部門遏制新聞出版自由的批評人士表示,改善中國新聞事業的大環境和保障記者權益的關鍵在於落實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精神。他還呼籲把保障新聞自由的文字明確寫進憲法。
*前景堪憂*
凌滄洲表示,雖然記者採訪權利問題在人大政協會議期間得到一些關注,但是中國新聞自由的前景仍不樂觀。
他說:“目前暫時還看不到有大的起色的可能。我只能說,有人來呼籲這個總是好的,總是比沒人呼籲好。但是,你要知道,中國的事情是這樣的,嘴上說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冠冕堂皇的東西是寫在紙上的,或者說是對外的。而實際操作起來又可能是另外一套。如果是新聞出版署署長真是有保護記者的這種強烈慾望的話,那我建議他在推進新聞出版法、新聞自由法和出版自由法這方面再做些工作。是不是?”
關鍵詞:中國,記者,媒體,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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