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違約金 勞團:勞委會應解釋違法
【大紀元3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10日電)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今天指出,最近接獲多起高額違約金條款讓勞工受害的投訴案,嚴苛的離職違約金條款疑似成為不景氣時資方增加收入的奧步,勞委會應解釋巨額違約金條款違法。
青年九五勞動聯盟指出,最近接獲某人事顧問公司員工投訴,資方在定型化勞動契約中訂定不合理的違約金賠償條款,要求員工於試用期間無論自願或是非自願離職,都要賠償公司相當於一個月薪資(約新台幣3萬元)的教育訓練費用。
九五聯盟指出,受害勞工下午將會出面說明,甚至有勞工工作近1個月,才剛領2萬7千元薪水,卻遭資方索賠教育訓練費用3萬元。
九五聯盟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介入調查,主動解釋高額違約金條款違法,並建議為杜絕爭議,可仿效日、韓於勞動基準法中增訂「勞僱契約中不得訂定任何違約金條款」規定,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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