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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育部:補習班6月底前應提個資安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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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7日電)教育部為避免學生個人資料外洩,日前通過辦法,要求各地方教育局立案的短期補習班6月底前必須提報資料安全維護計畫並申請執照通過,否則不能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

學生時期,不少人一定有莫名其妙收到補習班招生資料的經驗,個人資料不知在什麼時候被當成商品販售,去年更發生參加基測的30多萬名考生資料被承辦電腦處理作業廠商喊價出售,學生個人資料毫無保護。

有鑑於此,教育部去年底訂定、今年1月生效的「短期補習班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要求立案補習班(除語文科以外)應研擬「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明定個人資料使用範圍、使用權限及管理方式,並指定專人稽核資料、管理電腦設備,據以向主管機關申請執照並獲通過,才能進行個人資料的蒐集、電腦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並負起保密責任。

除了限制個人資料的使用範圍、權限外,補習班因故停止營業,也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出所擁有的個人資料已銷毀或移轉等詳細資料及證明。

教育部社教司副司長熊宗樺表示,相關規定目前仍是宣導期,7月開始會要求各縣市教育局督學,訪視各補習班是否有依法辦理,違反規定者,補習班負責人可視情節被處新台幣2萬到10萬元罰鍰;應銷毀或資料外洩損及第3人利益,可處1萬元到5萬元罰鍰,違規情節重大者,還可被撤銷許可或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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