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案 元大馬家兄弟林文淵列被告
【大紀元2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君綜合報導)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昨日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證實,已經將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總經理馬維建兄弟列為被告,而另一名重要關係人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也被列為被告。
辦案人員指出,馬維辰、馬維建疑似在2005年6月前後,以公司公關費用名義,將18萬美元分散購買美金支票,用自己與理財顧問林明義等人的帳戶,分批轉匯到吳淑珍友人蔡銘哲的海外帳戶。檢方認定2人涉嫌協助吳淑珍洗錢,將他們列為被告,且被境管。
對此,元大金表示,以特偵組的說法為主,對於偵辦中的案件不發表評 論;相信馬維辰、馬維建會尊重司法,配合辦案。
至於另一位重要關係人,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表示,由於檢察官接獲多件關於林文淵的檢舉案,因此昨日晚間將林文淵改列為洗錢的他字案被告。
據了解元大金控營運長馬維辰於去年11月間到特偵組應訊時指出,林文淵曾透過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向元大購買4戶一品苑;林文淵提到有2戶是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要買的,元大當時以市價6成左右的價格賣出。
辦案人員表示,特偵組發現扁家購得2戶一品苑後隨即脫手,獲利至少新台幣數千萬元;扁家購買一品苑的價金,全數由林文淵支付,懷疑林文淵協助扁家洗錢,不過林文淵上個月應訊時,詳細交代買賣一品苑的過程,但強調並不知道吳淑珍購屋的資金來源。
除了馬維辰、馬維建、林文淵外,扁案中的金融界人士另有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瑩、財務長邱德馨及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4位被告。至於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前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仍列為證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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