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范家瑜、林相美/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的大姊馬以南,及前國防部長蔡明憲的弟弟蔡明訓,兩人任職民間企業期間,違反陽光法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承包台北市政府和國防部重大採購案,農曆年前遭法務部政風司裁罰鉅款,其中馬以南任職的中國化學製藥公司及子公司裕民公司共被罰一億四千餘萬元,蔡明訓擔任董事長的亞洲航空公司罰款高達四十餘億元。
中化:依採購法競標 將上訴
中化昨澄清表示,中化與子公司裕民對台北市立醫院的銷售,一切都依照政府相關採購法公開招標方式來競標,從無不法行為與不法利得,未來一定會循法律途徑上訴到底。中化發言人兼副總孫蔭南強調,曾兩度回函法務部,說明馬以南任職期間的職務是負責研究與開發新產品,並無負責藥品的行銷,也絕未參與台北市立醫院的藥品採購案。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則表示,聯醫藥品採購每年約一千項,總支出廿億元,中化製藥占約卅項,金額約三千萬元,多年來沒有明顯增減。聯醫並強調,藥品聯合採購並非前市長馬英九上任後才有,而且採購都是公開招標、兩年一標,從未與廠商私下議價。
法務部政風司長管高岳指出,裁罰結果應在昨天送達中化公司和亞洲航空,如兩公司不服,可向行政院提起訴願,再打行政訴訟官司。法務部是依法及歷年函釋公文,與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六年度判字第一一二一號判決,處以兩公司交易行為一倍的罰鍰。
蔡明憲弟的亞航 被罰40億元
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馬以南任職中化公司副總經理,中化和子公司裕民公司得標台北市立醫院的大宗藥品採購案,法務部統計,市立醫院向中化採購九千多萬元藥品,裕民的採購金額為五千多萬元;至於蔡明訓則在哥哥蔡明憲當國防部副部長時,所屬亞洲航空承包軍機維修等軍購業務。
管高岳表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機關或受其監督機關進行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至於兄弟姊妹,皆屬法條限制的配偶或二親等關係人,因此馬以南和蔡明訓任職的公司,皆不得與市府或國防部作生意。
部分人士質疑相關法律規定過苛,管高岳指出,條文所謂的「監督」,包括「直接監督」和「間接監督」,不管上級機關有無實質監督能力都算在內,這是法務部一貫見解,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可,法律標準前後一致,並非因人設事。
由於政壇和民間企業要求修法聲浪不小,政風司表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已八年,去年7月間已找專家學者和機關代表組成修法小組,目前已開過三次會,擬妥修法重點和方向,徵詢各機關意見後,預定6月間完成修正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