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胡錦濤管管上海無法無天的警痞
【大紀元2月4日訊】我是上海市楊浦區國定路101號公民張雪英。2008年12月24日上海市龍華寺做水陸道場超度亡靈。我和訪民們參加被害死的維權者陳小明和英雄楊佳的佛事。我同時超度由於動遷被活活害死的母親。
這天他們出動了大批便衣警察等人,中午12點左右,我在寺內吃東西,抬頭只見好多便衣警察在對我攝像。一會四,五個人無任何法律手續衝上來,把我強拉到一間佛堂。他們野蠻的拉掉我身上帶孝的白布和白花,並強行剝去我上衣,對我進行毆打和辱罵。我說:「我犯什麼法了?我媽已被你們害死了 」,警號:021238警察對我罵道:」你媽死了,你也好死了。」另一個男人拿了一塊髒布要塞我嘴。他們搶去我的包亂翻亂扔。連我帶脖子上的頸托也搶去 想搞壞(我的頸椎在2007年10月19號在北京合法上訪遭駐京辦人暴毆致傷)這些人在莊嚴,神聖的佛地無法無天,肆無忌憚進行違法行為。連死去的人也不放過,不讓他們的靈魂得到安息。
事後知道這是徐匯區警察張榮根(同音)等人。至今我的手臂被他絞擰後背致傷而疼痛不能動,(見病史和照片)寒冬臘月我只穿單薄的毛衣,我是又冷又饑又疼,在帶我到龍華派出所時,他們又猛將衣服緊緊包住我整個頭,使我透不氣來想悶死我。香客們問為什麼綁架人?他們怕暴露自己的違法行為,謊稱抓到小偷。並對我強做筆錄,下午5點左右上海市楊浦區五角場派出所警察沈飛龍帶了2個警察又無任何法律手續強將我帶到五角場派出所。我要傳喚證,不給,再次強做筆錄,並告知我24小時不准離開警所,以「擾亂其他公共秩序」為罪名將我衣服沒收(見扣押單),他們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治安處罰法》和《警察法》等有關規定。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由於門面私房遭到違法強遷,到北京合法上訪,被截訪多次強做筆錄,都沒有傳喚證,還多次遭到非法關押。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是第十屆全國人大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法規。但上海一直不執行,繼續違法,濫用。
電視台頻繁滾動播出政府如何關心,幫助百姓的場景。但與那些下崗工人,失去家園的迫遷戶,因官商勾結造成無數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不少冤民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遭暴毆終身殘疾…….形成強烈的反差,這一切與政府宣傳構建和諧社會的主題格格不入被淹沒在各地方政府刻意製造的謊言之中。今天的上海暗無天日,是腐敗官尋歡作樂,搜刮民膏的「專用天堂」,是窮苦百姓的「活人地獄」。
警察說:「我們對你表示同情,但我們也沒有辦法。要吃飯,要養家」。一言道破上海警察如此無法無天,是為腐敗權貴施淫威,做幫兇。二十年前的警察沒這麼兇狠,二十年後的警察被邪惡勢力控制,他們鎮壓無辜百姓,已到完全喪失人性程度。我一個弱女子私有財產被楊浦區政府貪官掠奪一空。母親被害,死不瞑目。至今還躺在冰冷的太平間,家破人亡,誰違法?誰犯罪?還不准叫冤。官商勾結!違法強遷!強佔民宅!逼死我母……是哪一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還是黨中央,國務院發出的反腐倡廉要求。你們見了如此恐懼,害怕,因為是你們在踐踏法律,侵害人權。是你們的違法行為確確實實是在故意擾亂其他公共秩序而導致貴州甕安,楊佳襲警事件。如果你們繼續採用慣用手法暴力打壓,濫用法律,動用警力,非法拘捕,關押,毆打……必定官逼民反。你們鐵門安裝的再多,也關不住人民的憤怒。你們的罪惡,就是韓正,劉雲耕,吳志明再撐你們的腰也無濟於事。舉頭三尺有神明,你們的雙手已沾滿人民的鮮血,犯下了一筆筆人神共憤,天地難容的血淚債。相信再瘋狂的禽獸也難逃脫不了其末日的命運。劫數難逃!天意難違!相信你們也是要養家餬口,不願成為第二個楊佳刀下的亡魂。腐敗權貴的替死鬼吧!更不願幫腐敗官使中國走向亡黨亡國吧!
新年即將到來,有人歡笑,有人愁,被掠奪一空的上海冤民似楊白勞過年,朱門酒肉臭凍死過路人,這就是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的成果嗎?(//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