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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快樂消費抽獎3%明信片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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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3日電)台中縣政府推出消費券發票摸彩活動截至1月底,共收到6500多張參加的明信片,經整理發現其中約3%不合格,縣長黃仲生提醒參加民眾要注意相關規定。

為帶動台中縣經濟,縣政府推出快樂消費千元發票摸彩活動,活動時間從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每月抽獎一次。

縣府行政處長陳南松今天在業務會報中指出,截至今年1月底,縣府已收到6572張參加活動的明信片,經整理發現其中225張不合格。

陳南松表示,這項發票摸彩活動,規定要用統一發票,但部分民眾寄來的卻是收據;規定單張發票消費要滿千元,但部分民眾寄來的發票有的金額未達規定標準,有的是2、3張湊成千元;規定發票上營業戳記地址須為台中縣商家,但部分民眾寄來的發票卻是在外縣市消費。    

最讓承辦人員驚訝的是,部分民眾認為明信片越大張越容易被抽到,竟自製大型明信片,有的則用標準信封寄送發票,行政處說,不管是自製明信片或用標準信封寄送,都不符合規定。    

為避免參加摸彩活動民眾因誤失而失去摸彩資格,黃仲生特別呼籲民眾依規定辦法參加摸彩;縣府預定13日舉辦第1次抽獎。民眾越早買、買越多、中獎機會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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