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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關懷
【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日電)失業問題嚴重,內政部今天表示,失業民眾除請領失業給付外,也可視需要申請「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經認定符合請領資格,可獲新台幣1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救助金。
內政部去年8月推動「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提供急困民眾及時的經濟援助,截至去年底,核撥金額約1億8000萬元,申請者以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罹患重傷病、死亡,致生活陷入困境最多。
若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失業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基本生計難以維持,也可申請「馬上關懷」。
內政部官員上午受訪表示,「馬上關懷」是救急不救窮,民眾失業第一時間可能想到請領失業給付,因為失業給付可以領6個月,時間較長,但其實領了失業給付,若有需要,還是可以申請「馬上關懷」。
官員表示,已請領失業給付的民眾若申請「馬上關懷」,由村里幹事、社工組成的訪視小組會前往瞭解急難事實與狀況,經認定有事實需要,符合請領資格,會提供1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救助金,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