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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龍
【大紀元2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律師鄭文龍昨天探扁後,對外爆料指出,他調閱筆錄發現一名企業界證人供稱國民黨買賣黨產時,有一名有黨職的現任部長級以上官員曾貪污數十億元,遠較扁遭指控的貪污金額超過數倍以上,他質疑特偵組為何不辦;鄭文龍說,他昨將此事向扁轉述,扁極為訝異。
一名企業界證人供認 特偵組為何不辦
至於該證人是誰、高官又是誰,鄭文龍說「現在還不到公布的時機」。鄭文龍昨天一步出北所,就告知趨前採訪的媒體「今天(談話 )會很勁爆!」
他表示,律師團閱卷時,看到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相關案件,查知當初國民黨處理黨產的人員、有一名現位居部長級以上高官,處理黨產時貪瀆數十億,高出國務機要費數倍以上,但特偵組為什麼都不辦,目前已不了了之;鄭文龍說,律師團手上都有資料,而扁看到資料後,也質疑特偵組為何都不辦。
此外,鄭文龍說,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時,以不實事證聲押扁,他出示陳鎮慧聲押書說明扁確曾對前行政院長張俊雄、蘇貞昌及前政院副院長葉菊蘭等人提供兩千七百萬元的公務支出,但特偵組認為扁未提供給這三人;他並說,陳鎮慧的聲押理由與扁被聲押的理由相同,理由一模一樣,用不誠實手段聲押被告。
鄭文龍說明,兩千七百萬元包括三項,分別為交付張俊雄兩百萬(犒賞行政院長任內辛勞 )、支應民進黨三二六和平反吞併大遊行兩千萬,與五百萬交付給前行政院副院長葉菊蘭(用於鄭南榕基金會 )。鄭文龍認為,特偵組用不實資料、不實手法聲押扁,法官可能也不察,因聲押過程未把事證提供律師,律師也不了解,但在閱卷後,律師都看到了,推翻聲押理由書中特偵組的不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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